广东龙川县黎咀镇和輋村委会办公楼非法占用基本农田被处罚近日曝光
中国新农村广东讯 广东龙川县黎咀镇和輋村委会办公楼未经国家批准,擅自非法占用黎咀镇和輋村(围墩)基本农田兴建村委会办公楼,被龙川县国土资源局行政处罚一案近日曝光。
据龙川县国土资源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得知,2017年8月7日始,广东龙川县黎咀镇和輋村委会办公楼,未经国家批准,擅自非法占用黎咀镇和輋村(围墩)基本农田兴建村委会办公楼。2018年2月2日,龙川县国土资源局接到村民举报立案调查,经查,情况属实,和輋村委会办公楼非法占用基本农田150平方米,不符合占地利用总体规划,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龙川县国土资源局于2018年2月15日依法向黎咀镇和輋村委会发出了行政处罚告知书和《行政处罚听政告知书》。2018年2月23日发布了‘龙国土资执字(2018)43号龙川县国土资源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及《广东省国土资源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粤国土资法规发【2012】106号)及《关于更正〈广东省国土资源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粤国土资法规发【2012】124号)的规定,决定处罚如下:
1、对黎咀镇和輋村委会办公楼未经批准,擅自非法占用基本农田兴建村委会办公楼,150平方米,不符合占地利用总体规划,建筑面积150平方米,限在10天内自行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它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将土地交回给原集体。
2、对黎咀镇和輋村委会未经批准,擅自非法占用基本农田兴建村委会办公楼,行政上并处以罚款,基本农田每平方米36元,150平方米合计5400元整,上缴国库。
龙川县国土资源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发出已有一年多,然时至今日,黎咀镇和輋村委会办公楼不仅没有拆除,恢复土地原状,将土地交回给原集体。而且和輋村委会已搬迁至该办公楼办公,办公楼外还扩建了篮球活动广场,依然是占用的基本农田,在和輋村记者却看到墙上贴着一份黎咀镇发布的“三清三拆三整治”的工作公告,非常醒目。记者到龙川县国土资源局调查时,龙川县国土资源局钟股长说,我们对该村又非法占用基本农田扩建的篮球活动广场也将于近日下达行政处罚,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记者将持续关注此案的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