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东本愿寺旧址违法建设案入选国家文物局十大执法案例
原标题:长春东本愿寺旧址违法建设案入选国家文物局十大执法案例
长春东本愿寺(图片来源:资料图)
记者了解到,在2月4日国家文物局举办的“2014-2015文物行政执法十大指导性案例”新闻发布会上,我省长春市东本愿寺旧址保护范围内违法建设案成功获评,正式入选为全国文物行政执法十大指导性案例之一。
据悉,“2014-2015文物行政执法十大指导性案例遴选推介活动”,是国家文物局于2015年8月在全国范围组织开展的文物行政执法案件评选推介工作,遴选范围为2014年1月至2015年9月30日办结的文物行政执法案例。经地方推荐、案例初评、专家复审、实地复核、媒体评议,最终确定了在法律适用、整改落实、责任追究、促进保护等方面具有指导意义的10个案件作为指导性案例。我省东本愿寺一案能够入选获评,充分体现了我省文物部门严格依法行政,加强执法力度,依法保护文物的工作成果。是对全省文物工作者的巨大鼓舞,将推动我省文物行政执法工作迈上新台阶。
据介绍,长春东本愿寺旧址全称为“日本东本愿寺新京别院旧址”,系当年侵华日军重要的宗教活动场所,2014年8月,被公布为吉林省第七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由长春东方教育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使用。该公司在旧址保护范围内未经审批,违法建设“高力钻石城”项目售楼处,社会反响巨大。在国家文物局的直接指导和督导下,吉林省文物局会同长春市政府、长春市文物局等部门共同开展了案件查办工作,经过层层交涉、不断努力,以违建当事人自行拆除违法建筑,并行政处罚10万元使该案正式告结。该案系法人违法的典型案例,办理难度大,但文物部门行政处罚坚决,执行到位,整改落实效果突出,社会反响较好。原国家文物局局长励小捷在该案的报告上明确批示:“这个案子的处理是文物部门坚持原则、坚守底线的结果,也是国家部门与地方紧密配合的结果,依法监督就是要踏石留印、抓铁有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