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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国开展2020全国315质量、信誉、服务消费者满意单位评选活动的通知

关于在全国开展2020全国315质量、信誉、服务消费者满意单位评选活动的通知

关于在全国开展2020全国315质量、信誉、服务消费者满意单位评选活动的通知

二十一世纪是质量诚信的世纪,质量和信誉是企业的生命。为宣传贯彻实施《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充分发挥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对整顿和规范市场的作用;推动质量信誉保障体系的建立,宣传重质量讲信誉单位的形象,打击虚假商业行为;以及中央文明办五部委文件关于“加强商务诚信建设,坚决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努力做到规范服务,促进守法经营和公平竞争”精神,由315消费诚信联盟守信会员组织委员会、315记者摄影家网编辑部、全媒体《商企汇》栏目专题片组委会、中媒联动征信114信誉度数据库等单位联合发起,在全国开展“2020全国315质量、信誉、服务消费者满意单位”评选活动,旨在树立企业诚信形象,营造放心消费环境。

评选活动说明:

一、为审核通过的单位颁发“2020全国315质量、信誉、服务消费者满意单位”牌匾及证书;

二、在315记者摄影家网、中华新闻文化网、征信114信誉度数据库对入选单位进行公示、企业图文或视频宣传,以达到接受消费者(用户)监督和正确引导消费的目的;

三、对入选出的“消费者满意单位”,给予十家以上网媒宣传报道。

四、对入选出的“消费者满意单位”,CCTV我爱你中华《商企汇》摄制组给予视频宣传报道;

五、与入选出的“消费者满意单位”建立质量信誉档案,并在接到消费者(用户)投诉时,第一时间与企业进行沟通,合理解决,维护其社会形象。

六、向“消费者满意单位”提供质量诚信体系建设策划,舆论宣传以及协调各方资源等服务,协助开展各种打假维权品牌保护工作;

七、“消费者满意单位”应做出质量信誉服务承诺,不断提高其自身的质量信誉服务,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行政执法监督、创造更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八、若“消费者满意单位”出现质量信誉问题时,本刊本网和组委会有权通知限期整改,向社会、消费者公开道歉等,逾期不改不向社会、消费者公开道歉者,本刊本网和组委会有权在媒体上公开除名,并报有关部门依法制裁;

申报条件

一、能认真执行《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重质量讲信誉的单位;

二、能认真履行对消费者作出的质量信誉保证承诺,受到消费者(用户)好评的单位;

三、获得过政府有关职能部门,或行业协会、学会、商会表彰的单位;

四、每个行业限10--15家;

申报程序及材料:

一、地方职能部门,或行业协会、学会、商会、媒体、消费者、315消费诚信联盟守信会员的推荐;

二、315记者摄影家采编或调研员对企业进行初步调查,向符合条件的单位发出邀请;

三、接到邀请的单位本着自愿的原则和如实填写申报表并提供申报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经营许可证,市场准入证或其它国家有特殊规定的许可证复印件;3、单位简介和经营服务范围及产品简介,国家质监机构出具的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复印件;4、地方职能部门,或行业协会、学会、商会的表彰证书复印件;5、单位质量信誉服务经营方针宗旨理念等。

四、经审核通过后,颁发给牌牌匾和证书。按有关规定交纳相关宣传费和公示费,以及综合服务费;

评选活动时间:

2020年9月15日至2021年2月30日。

活动组委会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十八里店老君堂捷强花园303栋315记者摄影家网编辑部 邮编:100023

电话:010-89456159  18610236845

电子信箱:znzx111@163.com  QQ:421808130

申请表:全国315质量、信誉、服务消费者满意单位申请表


(编辑:鑫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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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中华新闻文化网)